电 话:0411-82212100
传 真:0411-82212100
手 机:158-9810-1613
134-7879-9186
156-4092-3858
邮 箱:yl@uroadip. com
网 址:www.uroadip.com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敬贤街26号腾讯大厦五层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大科发[2020]165号),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工作。大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在我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含高新区、金普新区及其他纳入“一区多园多点”管理的创新分园)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2、依据《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工作指引》(辽科创办发[2019]53号),2019年、2020年、2021年备案为辽宁省瞪羚企业及潜在独角兽企业和种子独角兽企业。
二、补助标准
1、根据企业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已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扣除企业已获市财政支持的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2020年度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后,根据年度市财政资金预算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补助资金。
2、企业补助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支持原则实施。补助资金应扣除企业获市级2020年度研发后补助资金(核定额)。补助资金包括省奖补资金和我市配套支持资金,省奖补资金如高于市奖补标准则按省奖补标准执行,市奖补标准如高于省奖补资金,应扣除省奖补资金。补助资金以万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向下取整,实际补助资金低于1千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瞪羚独角兽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填写《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向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2、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地区)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审核意见。
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所推荐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并对企业信用、科研诚信进行查询,要求无失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企业应当提交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汇总表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请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汇总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11月7日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四、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王延斌 39989881
高 新 区:刘 鹰 84793214
金普新区:徐向前 88530270
甘井子区:张 军 86319207
旅顺口区:杨 康 86395551
瓦房店市:王 飞 85610991
长兴岛经济区:王玉波 85280003
纳入“一区多园多点”管理的创新分园:
金普新区
高新园区
长兴岛经济区
甘井子区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业聚集区
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瓦房店市轴承产业开发区
特此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如有版权方请联系删除】
大连优路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是
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而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大连优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由国家商标
局批准是商标代理机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科技政策咨询
与申报等。大连专利申请 ,大连商标注册代理 ,
大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关注我们